在新一輪密集政策推動下,我國可再生能源迎來了發展黃金期。
在快速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有業內人士指出,截至2016年底,新能源累計補貼資金缺口已達到約600億元,若按照現行的補貼模式,到2020年補貼缺口將擴大到3000億元以上。
為了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同時,《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規則(試行)》也已經制定。
日前,記者就該《通知》相關問題專訪了國網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與統計研究所所長李瓊慧。
中國電力報:您如何評價該制度?
李瓊慧:《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是一個面向用戶的可再生能源消納機制,是一個非常積極、有鮮明時代特色的制度,為廣大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支持清潔能源發展、保護環境貢獻力量提供了一個渠道,也為喚起社會力量推動清潔能源發展提供了一個平臺。國外已有類似綠證資源交易制度,但以此作為解決新能源消納問題的主要途徑短期有一定難度。但如果引導得好,對于解決新能源補貼不足、確保新能源持續發展可以發揮較好作用。對于破解當前新能源只能通過發電權交易、降電價實現大用戶直供導致盈利水平過低難題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電力報:該制度的實行會對我國以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產業未來發展產生怎樣深刻的影響?
李瓊慧:我認為解決當前中國風電發展的困境根本上只有兩個途徑,一是類似“節流”,減緩開發速度,隨著電力需求增長消化存量,所謂犧牲發展速度提高發展質量;二是類似“開源”,通過開拓新的消納途徑,在保持發展速度的同時提高發展質量。該制度是一個“開源”的途徑,而且采用當今非常現代的、面向用戶的思維來解決問題,我認為在互聯網時代,這種面向用戶、解決問題的思維來破解新能源消納難題,潛力很大,對于推動以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產業未來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由于存在交叉補貼的問題,我國目前工業電價偏高,而居民和部分三產用戶電價偏低,該制度的實施可實現以“可支付得起”的方式推動新能源的持續發展。
中國電力報:根據《通知》,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那么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企業的積極性從何而來?
李瓊慧: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獲得的綠證收入就相當于補貼,而且綠證的認購電價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附加由買賣雙方協商或通過競價方式認購,避免了固定電價的弊端,對于行業的良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不會影響真正做新能源企業的積極性。
中國電力報:根據國際經驗,國外可再生能源證書交易分為自愿和強制兩部分。歐美大型企業購買綠電的積極性通常較高,并將此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組成部分,而在此方面國內尚未形成。在您看來,以后將會偏向于以上哪種路徑?
李瓊慧:由于電價制度不同,歐美一些國家電價構成是居民電價偏高,工業電價偏低,歐美有許多高科技的大企業,如谷歌、蘋果公司,故歐美大型企業購買綠電的積極性通常較高,并將此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組成部分并不奇怪。我國工業電價偏高,而居民和部分三產用戶電價偏低,中國的大企業主要還是以傳統制造業為主,具備購買綠電承受能力的工業企業不多。我認為在電價沒有理順的情況下,主要還是以自愿為主,依靠社會力量,鼓勵具備承受能力的企業,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自愿承擔清潔發展義務。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