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下發了《關于開展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7〕11號),決定開展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下面是根據《通知》整理的體檢項目清單,請收好。
一、正常生產的煤礦,請檢查這15個項目
1、證照情況。
2、機構和人員情況。
3、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情況。
4、開拓部署與采掘生產組織情況。
5、通風系統情況。
6、安全監控及人員位置監測系統運行情況。
7、瓦斯防治情況。
8、水害防治情況。
9、防滅火管理情況。
10、防塵管理情況。
11、頂板管理(沖擊地壓防治)情況。
12、機電運輸情況。
13、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14、應急處置與救援情況。
15、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內容。
二、正常建設(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兼并重組)的煤礦,請檢查這9個項目
1、手續是否齊全。
2、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責任是否落實,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安全設施設計批復1年內)開工建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轉包分包、以包代管等問題。
3、是否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實。
4、是否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組織施工。
5、是否按設計批復規定期限進行施工,超期是否按規定辦理延期手續。
6、是否存在邊建設邊生產、未經驗收組織生產、在改擴建區域組織生產等問題。
7、安全開采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停止施工,并及時變更設計和報批。
8、兼并重組(資源整合)主體企業是否做到了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應關閉的兼并(整合)礦井是否已經關閉到位。
9、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內容。
三、責令停產停建整改的煤礦,請檢查這5個項目
1、是否明確專人盯守;是否制定具體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是否明確下井人數,下井人員只限于整改隱患。
2、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違法組織生產建設行為。
3、是否存在邊整頓邊生產、只生產不整頓情況。
4、恢復生產是否嚴格執行復產復工驗收程序、標準和審批簽字制度。
5、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內容。
四、長期停產停建的煤礦,請檢查這6個項目
1、是否明確屬地專人盯守或巡查的責任。
2、是否采取停止或限制供電、停止供應火工品等強制性措施。
3、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恢復維修、生產、建設的情況。
4、是否制定并落實停產停建期間安全技術措施。
5、是否納入有關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執法計劃范圍,定期開展巡查和抽查。
6、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內容。
五、列入淘汰落后、化解過剩產能退出規劃(計劃)尚未停產的煤礦,請檢查這5個項目
1、是否明確企業領導層負責人員和地方監管責任人。
2、是否明確每個采掘工作面、每個采區、每個水平以及全礦井的封閉時間。
3、是否制定回撤設備的具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存在以回撤設備名義違規組織生產行為。
5、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內容。
六、煤礦上一級公司,請檢查這5個項目
1、機構和人員情況。
2、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4、生產計劃和經營指標安排情況。
5、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內容。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