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特輯」
又到一年兩會時,新能源再次成為熱點。
2016年,新能源陷多事之秋,棄風棄光、補貼拖欠、電價下調等一列問題成為行業的共同挑戰,在今年的“兩會”代表里,有不少是新能源領域的領軍人物,其中不乏光伏風電企業的CEO或董事會主席。
那么截至目前兩會上,哪些議案、提案跟新能源有關呢?在此,《能源》雜志特別甄選出部分代表員們針對新能源領域的提案、議案,今天小編就帶你扒一扒,一起來把握政策的脈搏。
>>>>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力爭“十三五”末“三北”棄風、棄光率控制在5%以內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表示,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作為戰略舉措,持續深入向前推進。
過去的一年里煤電產業在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方面取得很大進展。下一步,將把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作為能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計劃2017年爭取淘汰、停建、緩建煤電5000萬千瓦以上,其中淘汰落后機組500萬千瓦,停建違規項目3800萬千瓦,緩建700萬千瓦以上。
針對“棄風棄光”的難題,他表示努力把“三北”地區棄風率、棄光率控制在5%以內,其他地區基本做到不棄風、不棄光。
>>>>大唐董事長、黨組書記陳進行:盡快提高非化石能源消納能力
在參加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大唐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陳進行在《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盡快提高非化石能源消納能力》提案中認為,綠色發展成為引領經濟社會發展行動的重大新理念之一。實現綠色發展,前提是推進能源革命,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重點是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當務之急是提高非化石能源消納能力。無論是優化能源結構、履行減排承諾,還是保障能源安全、建設美麗中國,都需要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特別是要加快解決消納能力不足問題。
為此,陳進行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切實做好能源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工作。二是要完善市場機制,擴大可再生能源消納空間。三是要支持能源企業科技創新,提升自我調節能力。
>>>>大唐副總經理李小琳:推進分布式能源加儲能規模化發展
在《關于推進“分布式能源加儲能”規模化發展的建議》提案中李小琳提到,目前,我國在儲能設備制造方面處于世界前列,如鋰電池的產量約占全球一半,其價格以每年20%的速度下降,投資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經濟性和成本競爭力快速提升。
她認為,當前,世界各主要經濟體都在下大力氣推進能源轉型,以此作為搶占新一輪技術和經濟制高點的重要路徑。其中,新能源分布式加儲能開發利用模式受到廣泛重視,得到迅猛發展。
>>>>國家電網公司顧問毛日峰:提升電網消納清潔能源能力
日前,國家電網公司第五督導組組長、國家電網公司顧問、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毛日峰提到今年參會,考慮到清潔能源將逐步成為世界主導能源的大趨勢,他建議要充分發揮電網在能源轉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電網消納清潔能源的能力。
他建議應該加快跨區跨省電網建設,提升外電入鄂能力。同時,要加大對農村電網升級改造資金支持力度,支持農村配電網升級改造,支撐新能源發展,確保新能源發得出、送得出。
為了確保新能源能更多地被電網消納,毛日峰建議要加快構建科學、完善、成熟的電力市場,盡快完善市場規則、新能源交易機制、電價政策、輔助服務的補償機制等,建立有利于促進可再生能源跨區跨省消納的電價機制和新能源消納的配額制度,拓展新能源的消納空間。
>>>>新疆金風科技董事長武鋼:盡快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全國人大代表、新疆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兼董事長、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武鋼提出《盡快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推行綠色電力證書制度》《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打造綠色電力消費生態圈》等提案。
要確保實現我國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15%的目標,除去核電和水電的貢獻外,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必須要達到6500億千瓦時以上,武鋼認為僅有目標引導還不夠,建議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逐步由目標引導制過渡到強制性配額制,盡快出臺綠證交易實施細則,結合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考核要求,加快推動綠證交易進程,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
配套相關可再生能源并網運行和優先調度管理辦法,在年度發電量計劃中優先考慮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計劃,為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留出足夠的消納空間,依法保障新能源發電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盡快建立約束制度和監管機制,加大對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運行和全額保障性收購監管力度。
>>>>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進一步下調光伏建設用地的收費標準
在關于光伏電站的土地使用中,相關稅費較多,費用較高。國務院令第511號文件要求,對于光伏電站征收的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征收年納稅標準從每平方米0.6元到12元不等;按二類光照地區10MW并網項目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之后,相當于發電成本增加了0.015元/kWh到0.29元/kWh,不利于實現平價上網。
兩會期間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認為,涉及土地性質認定的政府部門應當建立聯合數據庫,匯集各部門對土地性質認定的相關情況,并對社會開放,用地的企業或個人可以隨時查詢;在對光伏發電實行政策補貼的當下,國家應當進一步下調光伏建設用地的收費標準,緩解“邊補貼、邊收費”的不合理狀況。
>>>>明陽新能源投資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傳衛:新能源發展要照顧地方和居民利益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明陽新能源投資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傳衛認為,當下新能源發展面臨的主要困惑是“棄風棄光”的難題。對此,他提出取消新能源補貼,讓供需之間實現直接對接。此外,還需建立普惠制,讓當地政府與民眾也受惠于新能源項目。
新能源項目一定要拿出一部分資金分享給當地社區和居民,同時要構建新機制,把諸如土地、當地提供的配套資源等轉化成資本,通過股份制形式參與到項目中,調動當地居民發展新能源的積極性,推動新能源建設的共享式開發。
>>>>晶科能源CEO陳康平:開展多種領域的“光伏+”應用
全國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陳康平認為光伏發電清潔環保,技術可靠,收益穩定,既適合建設戶用和村級小電站,也適合建設較大規模的集中式電站,還可以結合農業、林業等部門開展多種領域的“光伏+”應用。
因地制宜開展光伏扶貧,既符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又有利于擴大光伏發電市場,有利于促進貧困人口穩收、增收。這種作為資產收益扶貧的重要方式,實際上為打贏脫貧攻堅戰開辟了新的途徑。
>>>>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簡化光伏補貼資金征收和撥付程序
從表面上看,補貼發放的對象看似光伏電站環節,實則在為整個光伏產業鏈“回血”。若光伏電站拿不到補貼,就必定會拖欠上游組件廠商貨款,組件廠商又會進一步拖欠更上游的原材料供應商的款項,從而引起連鎖拖欠,形成大量的呆賬、壞賬和“三角債”。
劉漢元對此提出建議,強化政府誠信建設,完善基本支付規則;盡量簡化補貼資金征收和撥付程序。
>>>>晶澳太陽能董事長靳保芳:加大光伏企業“走出去”資金政策支持
面對光伏產業海外投資分散,同行之間以及上中下游企業之間缺乏聯動性和協同性;我國海外投資制度不完善,管理部門相對較多,政策分散等現狀,靳保芳提出以下幾點建議。首先應該加大光伏企業“走出去”資金政策支持;同時,引導光伏企業抱團“出海”;然后加大對光伏企業“走出去”前期指導;最后,加快完善企業海外投資制度。
在關于扶持和引導光伏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中,靳保芳提出要加強電力供給側改革,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加大對“光伏”及“光伏分布式”的科普宣傳力度,繼續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標準,以“小步快跑”的方式下調光伏電價,以實現光伏電價下調的“軟著陸”,并通過政府之間協商、對話,消除貿易壁壘,在全球范圍內加強光伏行業的市場化等措施。
>>>>漢能控股集團主席李河君:鼓勵太陽能汽車發展
李河君表示太陽能汽車是面向未來的新能源汽車創新應用形式,建議國家給予大力扶持。并明確太陽能汽車作為新能源汽車的一種,納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新能源汽車”試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