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備受關注的《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現已發布。征求意見稿對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制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企業超標排污最高可被處以100萬元的罰款,拒不整改的,將被追罰;個人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放大氣污染物時,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將被責令改正、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關閉。
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排污單位以及垃圾處置場、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減少惡臭氣體排放。違反規定的,將被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治。
征求意見稿還強調了個人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責任。露天焚燒秸稈,或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焚燒樹枝、落葉等,罰款500元至2000元;在禁止或限制的區域和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罰款100元至500元;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或在其他區域內燒烤未按照規定使用無煙爐具,將被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罰款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對個人罰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另外,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單位食堂未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超標排放油煙或者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罰款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
征求意見稿已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網公布,征求意見的時間截止到4月9日。公眾可通過網站、電子郵件或省政府法制辦微信公眾賬號“hnzffz”等渠道,向有關部門發表意見和建議。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