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從青海省電力公司交易中心獲悉,繼圓滿落實《2016年青電送蘇框架協議》后。今年,將繼續組織5億千瓦時清潔能源電量外送湖北,在滿足湖北地區用電需求的同時,促進青海清潔能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配置。
青海是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生產大省,按照中央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戰略部署,青海主動融入和服務國家非化石能源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戰略,促進省內可再生能源消納,青海省電力公司主動加強與國家電網公司和國網西北分部的工作匯報與溝通,努力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拓展省間電力市場。同時,積極配合青海省相關政府部門,加強與東部電力輸入省份溝通協作,積極對接外送電事宜,促進了青海清潔能源在更大范圍的跨區消納。
與青海同處中西部且“缺油、少煤、乏氣”的湖北省,近年來依托國家中部崛起戰略,搶抓機遇,發展快速,延續了“高于全國,中部靠前”的發展勢頭,電力能源需求增長迅速。為促進青鄂兩省經濟發展和能源資源互補,3月13日,青海、湖北兩省共同簽署《能源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十三五”期間,青海省每年將向湖北省輸送清潔能源電量,且年度送電規模逐年增加。2017年,青電送鄂5億千瓦時。
以青鄂兩省《能源戰略合作協議》簽訂為契機,青海省電力公司將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統一安排和部署,一方面,配合國網交易中心制定青電送鄂電力交易方案并組織落實。另一方面,向省內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做好市場交易宣傳,調動光伏等新能源企業參與市場交易的積極性,引導和組織好發電企業參與電力跨區外送,確保協議條款全面落地落實。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