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研討會暨綠色電力消費合作組織籌備會”在京舉行。本次會議由能源基金會(中國)支持,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主辦,會議圍繞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落地實施、完善綠證交易體系等主題進行了研討。英國駐華使館新能源及能源改革主管Christian Romin在會上致辭。
以下為嘉賓發言實錄:
今天非常高興能夠為大家介紹一下英國配額制的情況。今天我主要是給大家講一下,英國可再生能源義務政策,也就是配額制,之后會給大家再講一下電力情況,還有RO,即可再生能源的義務,然后再給大家講一下,可以從這機制當中學到些什么,以及最后的結果怎么樣,最后再給大家講一下對于中國的借鑒。
首先來介紹一下,英國的電力系統,面臨著非常多的挑戰,主要是對電力方面的挑戰。第一個就是對于電力的需求以及產能的不斷下降,一是可再生能源,正在取代的煤電,煤電從28%降到了22%,現在,可再生能源占到了大概百分之二十四點幾的樣子,核能是21%,整體來講它超過了25%。
現在的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大概是3.5幾個吉瓦,這主要是太陽能光伏,以及生物能,大家可以看到,在過去的十年當中,可再生能源的電力已經從低于5%,到了超過25%的整個能源結構的比例,在英國可以看到的進展主要有一系列的政策來支持推動。第一個就是非化石能源的義務,這個是對于核能,還有可再生能源都進行實施的,這個政策現在已經不再執行了,我們開始引入可再生能源義務,它主要是對于零售商,還有包括像可交易綠電證書,同時也有固定電價的政策,這個主要是對于小于5兆瓦產能容量的可再生能源所執行的,同時我們從2014年開始,又有了不同類型的差異化的合同,這樣一種政策,它是逐漸的取代之前的做法。接下來給大家介紹一下,英國的可再生能源義務政策,這個政策是在2002年的時候引入的,它是由英國的英國燃氣和電力市場辦公室來做的,它要求所有持證的電力零售商都能夠越來越多的去購買可再生能源發的電,其中會有三個不同的法律是和其相關的,在非常極端的情況下,如果說合規性很差的話,這個證書會被撤回,這個機制,包括所有的可再生能源的義務。
我們整個業務在2017年4月份的時候將會完全關閉,將會由差價合約這樣的一種機制來進行替代,那我們來看一下可再生能源義務憑證它整個的流程到底是什么,首先可再生能源發電機,它就會在網上來進行申請,申請完之后我們就會對它來進行認證,之后如果要是我們覺得認證合格,英國燃氣和電力管制辦公室主管當局會給它頒發二十年的認證,之后我們這個發電廠就提交他們每一個月產出的相關數據,我們辦公室就會對相關的數據來進行評估,然后零售商會進行評估,如果評估通過的話,就會要給他們頒發可再生能源義務的憑證,發電機組、發電廠拿到這個憑證之后,就把憑證轉給買方,之前他們會簽訂一個雙邊協議來進行簽約等等。所以這是相關的流程,為了能夠讓整個系統奏效,我們確定了一個可再生能源的義務,就是對于整個的義務來講,政府會進行一個計算,計算了這個義務之后,會給零售商確定一個履約期,在這個履約期之內實現可再生能源義務,如果要在履約期之內,我們并沒有滿足相關義務要求的話,他們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懲罰,之后我會給大家做更多的介紹。
可能大家會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對于這個義務憑證怎么來進行定價?我們是不進行定價的,對于政府它是對價格來進行控制的,主要是由我們全面采購的相關的資金,還有我們這個零售商,所采用的相關成本,基本上來講,價格大約是在45磅,就是說每兆瓦小時45磅左右,在英國大約只有1.5%左右是在市場上來進行交易的,我們可以看到,98.5%可再生能源義務的憑證都是通過雙邊的協議來進行銷售的,有1.5%是在市場上來進行交易的,對于1.5%市場交易價格,它主要的影響的因素涉及到風力發電的相關的情況,這個可能會影響到市場的價格,在英國來講,到2016年底的時候,我們一共認證了兩萬七百八十九個發電機,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大約是25GW,大部分都是岸上的風電,也就是說在英國84%可再生能源的裝機,都是在可再生能源義務憑證覆蓋之下的,所以說這個機制還都是比較大的覆蓋范圍。主要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岸上的風能,還包括海上的風能,以及光伏,還有生物質能等等。
現在我們再來看一下義務憑證頒發,以及它相關的義務。也就是說我們在這里會考慮到相關的技術情況,我們在過去所簽發的義務憑證,數字是隨著時間流逝是不斷上升的,最近來講,英國最近幾年,在風力資源比較好的地區,也有越來越多的生物質能了。我們市場上推出了越來越多的義務憑證,履約的情況也是越來越好。
市場上的憑證,覆蓋范圍越來越大,情況也是越來越好,在這里我想給大家簡單的來介紹一下英國的經驗教訓,我們來看積極的經驗和教訓,我們這個可再生能源義務憑證是非常有效的,英國80%可再生能源的裝機都是在我們系統范圍之內的,而且就是我們有的監管機構,可以來進行監管以及管理,而且對于憑證這樣的制度,在未來可能技術有不斷的發展,有些技術到了成熟期,在那個時候,根據不同的技術要求,可以對它來進行進一步的修正,對于我們這個制度來講,它可以給我們帶來比較好的預測,但是有一點我們需要進一步來考量就是,成本控制對我們來講是個非常重大的挑戰,在英國來講,有一個叫做賦稅控制的框架,從2020一直到2021年的稅收控制的框架的預測,成本在不斷上升。
這個稅收控制的框架,包括太陽能、上網電價等等。這個可再生能源的義務憑證,它是基于需求的相關機制,有了這個機制之后,我們就能夠有相關的數據,能夠了解到這個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狀況了,但是在這里面也是涉及到很多其他的問題,比如說像技術的問題、成本的問題等等,但是在這個義務憑證一開始推出的時候,有很多問題,之前是沒有預測到的,除此之外,在英國還有個囑咐的原則,說發電站在2009年如果是進行認證的話,相關的價格就會比較高,所以我覺得根據我們英國經驗來講,需要考慮到基于需求相關的機制,我們同時還要考慮到技術的發展情況,可以采用技術的捆綁或者捆綁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同時,我們也應該考慮到,整個的發電量,還有一個成本下降的相關情況,英國現在不再用這個義務憑證了,因現在開始采用差價合約的方式,有了差價合約這個方式,就能夠讓我們進一步的來減少成本。這樣我就講完了,我非常高興,今天有這個機會,如果大家有問題的話,我們之后可以進行更多的交流。
(發言實錄經過部分刪改)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