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部分核電廠乏燃料在堆貯存能力緊張,外運需求迫切。為解決此問題,‘十三五’期間將依法明確核電廠乏燃料近堆干法貯存設施的安全評審要求。”在3月23日環保部舉行的《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及2025年遠景目標》(簡稱“規劃”)新聞發布會上,記者從規劃中了解到。
之后的現場答記者問環節,環保部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周士榮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也明確表明了我國當前乏燃料干法貯存的現狀。他說,從技術層面上來講,干式貯存和濕式貯存都是切實可行的。秦山三期的重水堆乏燃料目前就是采用干式貯存方法,所以干法貯存在中國也有現實的例子。
周士榮表示,“十三五”期間,我國的乏燃料貯存可能考慮兩個方案:一方面要加強乏燃料濕法貯存能力的擴容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同步開展干法貯存的探索。目前,中核集團和中國廣核集團分別計劃在田灣核電站和大亞灣核電站開展干式貯存工作,這兩個計劃目前也在進行審查和審批。
“總體而言,我們有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要求,能夠保證干式貯存的安全性,包括其最終離堆運輸的問題,也是有安全保障的。”周士榮最后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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