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同社27日報道,日本東芝公司位于美國的核電子公司西屋電氣擬最快28日申請適用《美國聯邦破產法》第11章。
報道說,東芝擬向韓國電力出售西屋電氣股份,退出美國核電市場。東芝基本決定向西屋全額履行大約8000億日元(約合72億美元)債務擔保。
2015年12月,東芝通過西屋電氣,從芝加哥橋梁鋼鐵公司手中收購斯通—韋伯斯特公司,后者從事核電站建設業務。
在這一收購中,西屋電氣以高溢價收購經營狀況惡化的美國公司,產生超過6200億日元(56億美元)虧損。再加上相當于品牌價值的商譽部分損失,總虧損超過7000億日元(63億美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