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風電光伏發電的協同效益》報告發布。該報告指出,2030年中國風光發電將減少化石能源消耗量近3億噸標準煤,風光發電在總發電量中占比將從2015年的4%分別增長到2020年的8%和2030年的17%,累計拉動總GDP增長約14.3萬億元,相當于北京市2015年GDP的7倍。
這份報告由綠色和平北京辦公室組織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清華大學地球系統科學系等機構,歷時一年共同完成。報告基于中國電力系統現狀,構建了2030年中國電力系統的發展情景,并在該情境下定量、定性地評估中國風光發電所帶來的能源、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
在大氣污染防治和減排承諾的雙重約束下,中國能源向去煤、低碳的方向轉型已確定無疑,報告指出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規模化發展是實現這一轉型的重要途徑。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中國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29億千瓦,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4318萬千瓦,中國風電和太陽能光伏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均居世界首位。報告指出,相較于燃煤發電,2015年中國風光發電的外部環境收益約為0.16元/千瓦時,已經高于2016年河北張家口對風電的補貼0.14元/千瓦時,2030年風光發電帶來外部環境收益共計4560億元。
然而,風光發電也正遭遇瓶頸:“棄風”“棄光”問題愈加嚴重,發電小時數沒有得到有效保障。2016年棄風約500億度電,比2014年增長了4倍。報告總統稿人、卓爾德環境研究(北京)中心首席能源經濟師張樹偉指出,我國過去3年累積棄風量相當于一個天津市全年的用電總量。“我們在投資建設很多清潔能源電站的同時,浪費掉大量的金錢和資源,這是可再生能源目前的現狀。”
據張樹偉介紹,從全生命周期來看,在不棄風的情況下,風電場約需要一年時間抵消建設過程中消耗的能源投入,成為凈能源生產者。而如果年發電小時數不能保證,該過程必將延長。
在能源轉型過程中,由于關停煤電廠和煤礦所帶來的失業、地方收入減少問題也討論甚多。對此,報告指出,2015年可再生能源直接創造了145萬人就業,這個數字到2030年將上升為768萬人,是2015年全國高校新畢業生的總數。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原主任李俊峰作了一個比較:這比現在整個煤炭、石油行業從業人數還多100多萬。
李俊峰說:“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不僅推動了能源轉型、減少了環境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同時對拉動就業、消除貧困都作出了貢獻。”
中國可再生能源協會風電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指出,丹麥2016年的風電在電力中的占比已經達到42%,更驚人的是其中有5%的時間實現了百分之百的風電,為全丹麥進行供電,這是非常驚人的成績。
“德國和丹麥從政府官員到普通居民,各個層次的人都對能源轉型有決心、有信心,這是他們成功的原因之一。反觀我國,在討論能源轉型時還有很多異議,因此在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道路上還沒有達成共識。”秦海巖說。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