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發展需念好“三字經”——訪中國工程院院士潘自強
福島核泄漏事故余波未平,西屋破產消息又至,讓業界對核電發展的憂慮再添幾分。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關于開展“華龍一號”國家重大工程標準化示范的復函》提振信心,支持行業自主知識產權規范發展。本刊日前采訪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核集團科技委主任潘自強,他認為,核電作為“國家名片”,要先提升安全文化防范核事故、消除公眾對核電安全的“誤會”,再完善乏燃料后處理體系,最后輔以國家戰略推動,方能真正強大起來。
防:安全需底線思維
《能源評論》:與業界發展核電的愿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公眾恐核似乎已成為思維定式,您認為原因何在,當如何破解?
潘自強:公眾對核電的“誤會”在于,往往把核電站等核設施與核武器等混為一談。實際上,核電站是可控的核反應,不可能產生核爆炸,即使在嚴重的事故情況下也只可能產生功率的脈動。比如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是在反應堆啟動過程中嚴重違規,以及因設計的錯誤而產生功率脈動,引發石墨燃燒,石墨釋放大量能量,引發爆炸。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廠房爆炸是氫氣爆炸。
混淆核安全與輻射安全、核設施與輻射設施及放射性實驗室的差別,實際上是 夸大和渲染輻射設施的危險。在這方面,向公眾的科普非常重要,聯合國原子輻射影響科學委員會的報告提出,2014~2019年期間,其戰略目標是加強決策者、科學界和民間社會對電離輻射照射水平及相關的健康與環境影響的認識,深化這方面的理解,以此作為就輻射相關問題作出知情決定的堅實基礎。
《能源評論》:自2011年以來,全球出現了核電發展停滯的情況,今年以來日本福島事故頻頻曝光,這對核工業安全文化有何啟示?
潘自強:福島核事故表明深化安全文化研究、提高安全文化非常必要。現在有一些安全文化不夠的表現,比如滿足于符合標準,不對問題深究;只講劑量限值,未見或少見最優化;廢物處置與核事業發展不適應;沒有建立完善的事故和事件反饋的機制等等。
核安全是核能發展的生命線,核工業界應在充分研究和吸取福島核電站事故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將核電站的安全提高到更高水平。在安全文化方面,業界不能滿足于僅僅遵守規程和標準,要有不斷深化探究的精神和意識。因為在核電站運行期間,設備、人員會不斷遇到新情況,人們的認識也會不斷深入理解,這個過程永無止境。
《能源評論》:截至目前,我國的核設施安全運行狀況如何?
潘自強:根據核安全局的統計,迄今為止,我國核電站也沒有發生過2級以上的事件,核安全記錄良好。另外,自核工業建立以來,核設施沒有發生過一起輻射致死以及輻射造成放射病的事例,只發生過一些皮膚燒傷事件。但從技術角度講,概率再低,哪怕是百萬分之一,也并不是零。確保安全是發展核電的前提,必須加強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控:要為將來留空間
《能源評論》:公眾對乏燃料的后處理也極為關注,您認為,在這一問題上我們應堅持什么戰略?
潘自強:乏燃料后處理,還是永久深埋處理,不能絕對而論,需要從科學、經濟和社會各個方面綜合考慮。我們毫無疑問應該走后處理的道路,但是并不意味著百分之百的乏燃料都要進行后處理,這里要考慮各方面的需求,除了安全性、經濟性,還要對未來發展先進技術如快堆等進行長遠規劃,為人類利用核能能力預留一定空間。
比如,快堆嬗變路線可以分“兩步走”:一是研發階段:時間為2030年前,利用后處理中試廠、MOX燃料實驗線、中國實驗快堆,開展次錒系元素/核素的分離實驗;研制含MA的MOX燃料;開展燃料輻照考驗和對反應堆安全性影響測量;開展含MA乏燃料的后處理試驗。二是示范應用階段:時間為2030年之后,選擇快堆電站系列產品中的一種,采用含MA燃料運行;根據后處理分離出的MA量,在快堆電站中推廣使用含MA燃料。
《能源評論》:與長遠的規劃相比,公眾更關注當前的策略和措施,您對此有何建議?
潘自強:在廢物處置方面。首先,當前應該加快近地表處置場的建設。其次,要盡快啟動中等深度處置場的研究,處置對象是長壽命中放廢物,包括研究堆、生產堆等退役中產生的廢物,長壽命廢放射源,部分α廢物。中等深度處置經濟性遠優于深地質處置,可為深地質處置積累經驗。在2020年前建成高放廢物的地下實驗室,以工程為引導,盡快明確責任主體。此外,可以利用實驗快堆開展高放廢物嬗變研究。
推:國家戰略是根本
《能源評論》:從能源轉型層面,您怎樣評價核電在人類能源結構中的地位,發展核電的必要性有哪些?
潘自強:核能是清潔、安全、綠色的能源,福島核事故改變不了核能的優質能源屬性。作為一個人口眾多、能源和環境問題十分突出的國家,發展核能是解決我國能源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核電發展的必要性至少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減少環境污染,二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在各種能源品種中,核電的溫室氣體排放最小。中國工程院的研究顯示:“核電鏈排放的溫室氣體排放約等于煤電鏈的1%,而且,核電鏈對環境和公眾的危害遠小于煤電鏈”。有的研究表明:煤電鏈對公眾健康造成的非輻射危害是核電鏈的18倍。煤電鏈工作人員所受輻射劑量比核電鏈高10倍,急性事故死亡率煤電鏈為核電鏈的60倍。
《能源評論》:從全產業鏈角度,核電鏈和煤電鏈的放射性危害差別在哪里?
潘自強:核電鏈是指從鈾的開采、冶煉、轉化、濃縮、元件制造、發電、后處理到廢物處理處置。核電站雖然其包容的放射性活度遠高于燃煤電站,但由于采取了嚴格的多層屏障,在上世紀其排出的放射性活度產生的劑量遠低于燃煤電站。近年來,燃煤電站采取了許多措施,二者已大體相同。
煤電鏈是指從采煤、洗煤、運輸、發電到廢渣的利用和處置。通常被人們忽視的是,一方面,煤炭中含有鈾、釷、鐳-226、釙-210等天然放射核素,一般過濾設施對釙-210等的過濾效率均很低。另一方面,由于煤渣中放射性活度含量高于粘土等天然建材,居住在含煤渣建材住房中的居民所受劑量明顯偏高。
《能源評論》:近日,國家能源局批準以“華龍一號”為依托,開展國家重大工程標準化示范。西屋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后,AP1000前景又引發關注。您如何評價其二者的方向之爭?
潘自強:核電發展離不開國家戰略支持。“華龍一號”是我們將來核電發展的重要的方向,國家此舉意在明確以“華龍一號”示范工程為基礎,開展核電標準化示范,健全一套自主壓水堆核電標準體系,支撐我國核電技術和裝備走出去。AP1000與“華龍一號”均需等待正式投產以后,在發展運行中研判二者的經濟性和安全性。西屋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對我國影響不大,我們現在基本上掌握AP1000技術,而且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CAP1400。
《能源評論》:從戰略角度,四代核能技術是未來方向嗎?小型化、模塊化的小堆會大發展嗎?
潘自強:核電發展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發展的過程,簡單按照代際演進劃分的二代、三代、四代的說法,并不是個確切的分類辦法,而且容易引發誤解。因為二代核電技術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是不可能淘汰的,而且如果沒有現有二代技術,也就不會有下一代快堆技術的發展。
小型化、模塊化的小堆在有些方面有優勢,未來會在特殊領域、特定地區發展,但是并不意味著未來核電站都要實現小型模塊化,也不太可能在近期代替現在的大型核電站。同時,其同樣會面臨公眾對安全性能是否認同的挑戰,比如在城市附近安裝小堆電站,公眾接受也要有一個過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