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關于報送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閑置車輛情況的通知》流出,通知要求各地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抓緊組織對認定為閑置情形的車輛運行情況進行核查確認,并于5月31日之前將申請材料報送至四部委。記者向通知中涉及的地方政府對這份通知進行核實,表示確實收到這份文件。
根據通知中的表格統計可知,涉及“車輛閑置”情況的企業共有69家,涉及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共有50942輛。其中,關聯方及經銷商閑置數量有29661輛;終端用戶閑置21281輛,其中:未提車數量為6093輛、已提車數量為15188輛。
其實,該份通知并非四部委對新能源汽車補貼清算再起波瀾,而是對2016年涉及“車輛閑置”問題的車輛進行再次確認。2016年9月,四部委向各省市工信部及發改委下發了《關于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補充通知》,文中表示, “近期,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對以下四種情況進行處理:
同時,要求地方牽頭部門對專項檢查結果進行核實,并要求對專員辦未檢查的《公告》內汽車生產企業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車輛展開檢查,發現問題車輛按照以上四種類別進行分類處理,并提供檢查問題車輛統計表。
據此可以推測,近日流傳出的“閑置車輛信息參考表”即為2016年9月專員辦檢查及各地方政府復查出的“閑置車輛”信息匯總。此番再次發布《關于報送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閑置車輛情況的通知》,是要求對認定為閑置情形的車輛運行情況進行核查確認。而后,四部委會根據反饋信息形成最終關于“閑置車輛”問題的確定,并按照出售對象是關聯企業而非終端用戶且閑置的車輛不予以清算,對出售給非關聯用戶但處于閑置狀態的車輛按正常補助的50%進行清算。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