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電力證書正式核發新能源補貼得到有效補充
綠色電力終于拿到屬于自己的“身份證”了。
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里,綠證交易機制在中國完成了從概念提出到設計規劃,再到開始實施的“三步走”,而其未來的走向也在業內引發了熱議。
近日,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微信公號發布消息稱,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32號)文件要求,向提交申請的華能、華電、中節能、中水顧問等企業所屬的20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核發了我國首批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為7月1日起即將試行的綠證自愿認購交易奠定了重要基礎。
據了解,首批核發了230135個綠證,上網電量共23013.5萬千瓦時,所獲綠證項目主要分布于江蘇、山東、河北、新疆等六個省份,合計裝機容量112.5萬千瓦。
其中,陸上風電和光伏電站項目可經信息平臺完成自愿開展綠證權屬資格登記后,申請核發綠證。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經信息平臺核對項目是否納入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列入補助目錄容量、申領月度結算電量以及相關憑證的有效性后,向企業予以核發對應項目上網電量的綠證。
補貼難題將緩解
據了解,綠色電力交易證書是一種可交易的、能兌現為貨幣收益的憑證,是對可再生能源發電方式予以確認的一種指標。可以作為獨立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計量工具,也可以作為一種轉讓可再生能源的環境效益等正外部性所有權的交易工具,是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補償可再生能源環境效益的一種政策機制。
當前,美國、日本、德國、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實行了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
一直以來,補貼問題都是令新能源企業頭疼的問題。據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國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為77GW,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為149GW。可再生能源補貼不能按時發放,影響了新能源發電運營企業的現金流,尤其對于光伏企業更加嚴峻,因為補貼資金占到光伏電價的近70%,而目前光伏項目納入補貼目錄裝機占比僅為44%,遠低于風電的71%,很多光伏項目2年沒有拿到補貼。
“目前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情況很嚴重,有的補貼要拖欠2-3年以上,而補貼資金也不會因拖欠而支付利息。補貼拖欠的問題已導致許多開發商的現金流出現貶值和縮水。”一位光伏從業者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在業內人士看來,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光伏補貼問題將得到緩解。
“就光伏發電項目而言,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所獲得的收入可適當緩解光伏補貼難題帶來的現金流壓力。發電企業可以選擇將光伏發電量通過綠色證書進行交易,直接獲得發電收入,緩解發電企業的現金流壓力和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導致的盈利壓力,保證項目的投資收益率。”能源互聯網研究學者聶光輝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有專家認為,綠色電力證書將會為光伏企業解決現金流問題,因為通過綠色電力證書的交易,擁有成本優勢的企業將發電量指標以不高于國家補貼的價格銷售出去,這樣可以實現現金流的快速回收,形成不再依靠光伏補貼帶來的壓力。
據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處長支玉強此前介紹,201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的補貼資金缺口達到550億元,截至去年年底預計突破600億元。與此同時,部分地區的棄風棄光率在不斷刷新歷史紀錄。在這一大背景下,以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將補貼市場化,從而降低國家財政資金的直接補貼強度,成為主管部門的共識。
是“補充”還是“取代”?
綠色電力證書的出現,很多人士認為這是新能源補貼政策的改革,將會取代原有的國家補貼政策,業內也由此引發了大規模的爭論。
有業內人士指出,補貼和出售證書兩者任選其一是光伏企業面臨的選擇,在光伏補貼拖欠嚴重的情況下,更多的光伏企業會選擇出售證書,因為賣證書可以及時有效地緩解光伏企業的現金流。
“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光伏企業會選擇出售證書的方式替代光伏補貼,短時間內綠色電力證書會緩解光伏補貼的拖欠,長時間會促使光伏補貼退出歷史舞臺。”上訴業內人士說道。
近日,在由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舉辦的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研討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處長李鵬明確表示,能源局沒有以綠證替代補貼的想法,營造自愿認購綠證的市場,主要是為了凝聚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社會共識。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政策研究主任彭澎認為,望綠證解決全部的補貼缺口是不現實的,只能說在未來,比如2020年之后,不需要補貼的項目可以依靠綠證再獲得一部分環境權益,并通過出售環境權益獲得一定收益。
“綠證初期規模比較小,目前還不清楚購買方到時候有什么表現。短時間內綠證認購不可能取代補貼,只能起到補充作用。未來規模擴大后,將對能源交易體系產生影響。”中國建筑西北設計研究院新能源設計研究中心運營部經理楊超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對記者坦言,此次我國首批綠色電力證書核發的規模相對于全國來講仍然較小,如果綠證大規模推廣將對能源交易產生沖擊。綠證交易要得到推廣,還需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結合起來才有靈活性。
“隨著儲能與新能源技術的融合、多能互補技術等研發技術成本短期內還將很高,依然需要國家的扶持。如果用綠證制度直接取代補貼政策,顯然不利于光伏企業當前的發展,取消光伏補貼應當有一個過程。”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光伏企業人士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院長紅煒認為,綠證機制是否能代替可再生能源補貼目前還不能下定論,還需要觀察政府的執行方式以及力度,以及市場要素的配合。
自愿認購引發擔憂
綠證核發表明綠證交易制度正式進入實際操作層面,但市場對綠證交易制度的實施細則不清晰、自愿認購導致綠證交易動力不足等都產生疑慮,企業也更多是觀望態度。
“我個人對自愿認購的制度設計還是持比較保守的態度,這可能會導致綠證在初期階段的普及比較緩慢。”申萬宏源光伏研究員韓啟明表示。目前,《交易制度通知》還沒有明確綠證強制交易的具體細則,也沒有設置明確的懲罰措施,這意味著綠證制度不具備很強的約束性。
由于綠證機制還處于自愿認購階段,管理層計劃通過一年時間培育市場。根據市場認購情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將從2018年起適時啟動。據記者了解,鑒于很多實施細則并未出臺,不少發電企業和用能企業,對綠證態度是“先觀察觀察,再等等看”。
楊超認為,風電、光伏企業是否有積極性去購買綠證可能要打個問號。目前綠證的價格不得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補貼金額,且能申請綠證的項目為已列入財政部補貼目錄的項目,不賣綠證就可以等補貼,那么對項目持有者來說,選擇綠證還是等待補貼,存在收益上的權衡。
對于綠證的自愿認購,很多業內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
“綠色證書,一定不能是自愿認購,一定要用國家和政策的頂層設計,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強制配額。應該把綠色電力交易強制到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并且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有業內人士分析道。
也有專家認為,國家之所以采取綠證自愿認購,其是出于對企業成本的考慮。
“目前出來的政策還不夠具體,誰也不愿意去承擔主體責任,都是靠‘情懷’去支撐。風電光伏企業只能采取試探性的措施,逐步了解市場。綠證自愿交易代表著由政府固定補貼向市場化補貼方式轉變,但以目前已經公布的文件看來,還需要更多的實施細則,才可以搭建起一個滿足交易需求的市場。” 中圣清潔能源投資(江蘇)有限公司大中國區經理陳海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指出。
彭澎指出,現在出臺的綠色證書政策還只是一個自愿性質的文件,迫切需要厘清考核對象是誰、考核目標、考核獎懲措施,這些都有待細則進一步明確,否則無法完成預期目的。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