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安排撥付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221.53億元,加上2016年12月提前下達的430億元,至此,2017年預算安排補助地方的水利發展資金651.53億元已全部撥付。
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涉農資金整合有關要求,2017年,中央財政將原有3項水利專項資金整合為水利發展資金,探索實行了“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水利發展資金采取因素法測算分配,切塊下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由地方根據任務清單,統籌用于支持高效節水灌溉等農田水利建設、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災后水利薄弱環節建設、水土保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等方面。
財政部要求,各地要切實管好用好水利發展資金,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