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風電,現在輿論關注的多是棄風問題。作為不消耗自然資源、不存在污染物排放的清潔可再生能源,不能充分有效利用的確可惜。造成“棄風”的原因很多,但電力出現供大于求可能是最根本的原因。
如果深入了解,豈止是“棄風”,“棄水”甚至是“棄核”的電量比“棄風”還多。
以四川水電為例,在電力供應緊張的2006-2011年間基本沒有棄水,而從2012年以后隨著經濟增速放緩和裝機容量增加,電力供應出現供大于求,棄水逐年增加,到2016年僅四川省棄水就達300億千瓦時,云南省2016年棄水也有300億千瓦時,兩省棄水遠超全國棄風電量。
現在很少有人說“棄煤”,其實“棄煤”更加嚴重。因為煤電在設計時是以年發電5500小時作為基準值的,在電力短缺時年發電6000小時以上也是很平常的,但現在煤電年發電小時只有4000多小時,差不多有20%的能力放空,這不是嚴重的“棄煤”嗎?所以觀察電力行業,現在幾乎沒有不“棄”的電了,這不是風電獨有的現象,所以我說“棄風”的最大原因是電力過剩,電力不是那么短缺了。
所以在調度分配時要照顧到各種發電方式,在調度看來“手心手背都是肉”,有限的電力市場蛋糕要分配給各種發電方式的電廠,“棄風”自然也不可避免了。
其實就全國而言,風力發電量僅占不到4%,消化這點電量應該不成問題,風電比例比我國高的歐洲國家不在少數,高到20%-30%的都有,只要電網高抬貴手就解決了。但電網企業會說局部地區風電比例高,又不可調,送出不暢。那就要找找為什么輸配能力滯后,以及儲能能力沒有的問題了。
我們講智能電網,全球能源互聯網,如果連家里面的這點問題都解決不了豈不成了諷刺。儲能能力與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不協調、滯后,作為政府管理部門應盡快制定儲能電力價格政策,作好在主要棄風地區的儲能能力建設規劃。
作為自然壟斷行業的電網公司有責任解決清潔能源的消納問題,應該從豐厚的利潤中拿出一部分錢去建儲能設施,不能認為電網公司只管輸配電,儲能不是我的事。由于沒有儲能設施導致棄電和沒有輸電線路道理是一樣的。有錢建輸電線就應該拿錢建儲能設施,作為壟斷行業應該有這個責任。
我之所以談“棄風”問題,不僅是因為輿論在談“棄風”時批評風電發展多了、發展快了,連政府主管部門都出了限批政策,好像發展風電犯了什么錯。有人就質疑為什么不限批同樣棄電的其他發電方式?其實發展風電,功莫大焉。
我們可以和各種發電方式作個比較。辯證唯物主義觀點是“一分為二”,世界上任何事物十全十美是不可能的。
就拿發電方式來看,有哪一種發電方式沒有問題和缺點?煤電自不待言,不僅發電產生溫室氣體排放,煤炭開采也一直是最危險的生產行業。百萬噸死亡率奪去了多少礦工生命,2004年煤礦礦難死亡6027人,百萬噸死亡率超過3人,相當于為供應電煤死了3000人。盡管經過治理有所下降,但仍保持一定比例,2014年還死亡937人。煤炭生產過程中的低濃度瓦斯大部分直接排空,這是比二氧化碳厲害多少倍的溫室氣體。煤炭采掘造成的地面沉陷光是筆者親眼目睹并花大錢治理的撫順采空區治理,就迫使撫順挖掘機廠和撫順電瓷廠以及居民區搬遷,國家為此買單。兩淮煤礦造成的地面沉降使相當一部分耕地變成了水泡子。
如果將風電與煤電作一比較,風電不存在上述問題,沒有溫室氣體排放。
再看水電,一直以來受到詬病的是移民搬遷,三峽建設爭議不斷,會不會造成生態變化和魚類洄游?甚至會不會誘發地震?三峽移民100萬人,三峽主體工程投資可能達1800億元,相關移民等全投資可能超過4000億元。2016年三峽發電量935億千瓦時,而悄然崛起的風電,沒有移民,去年發電2510億千瓦時,相當建了兩個半三峽。你說這功勞大不大?
再與核電比較:我國核電從1970年開始籌備,1981年開始建第一個核電站秦山核電站,歷經40年的發展,去年發電量2132.9億千瓦時,占全國發電量的3.5%,而風力發電才20年的歷史,去年發電量占全國發電量的3.8%,超過核電。為發展核電,從上游鈾礦勘查開采,濃縮,燃料棒制作和復雜龐大的核電設備制造,國家大量投入,但至今核廢料的處理存放問題尚未完全解決。而風電主要靠民間社會力量,國家投入比核電少多了,又沒有污染之虞。核電現在也有棄核,大連紅沿河核電站至少有一臺機組不能正常發電,棄電量比全國“棄風”大多了。
這樣一比較,風力發電比起煤電、水電、核電環保得多,不消耗自然資源,不移民,不耗水,基本不占耕地(荒漠和水域),發展風電何樂而不為?
90年代我國風電起步時電價低的0.80元/kwh,高的2.50元/kwh,現在風電經過競爭,四類風區電價,低的0.50元/kwh,高的0.60元/kwh,和化石能源電價已經非常接近。最近風電價格又下調至0.40~0.50元/kWh,如果政策合理且不棄風,風電和化石能源同價已經有可能。
不僅如此,我國90年代初所使用風機幾乎全部進口,而現在90%的風機都是國產制造,帶動了就業,還大踏步走向了國際市場。最近金風科技就出口澳大利亞530MW風力發電機,而核電出口還舉步維艱。
對局部地區出現的棄風采取行政手段限批,實際還是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如果要控制規模也可以用市場經濟手段。減少補貼,成本低技術好的還可以干,成本高承受不了的淘汰出局,還能起到防止產能過剩,避免重蹈某些行業的覆轍,規模不也可以用市場手段降下來嗎?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在如何把棄掉的風用起來上下功夫,到2020年爭取風力發電占到全國發電量的6%。
(作者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