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國家審計署公布了18個省節能環保重點專項資金審計結果。報告直指新能源汽車推廣存在的問題,披露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偏高、弄虛作假騙補以及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閑置情況。
“十二五”以來,我國將新能源汽車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培育。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全球領先,據有關方面的數據,2015年和2016年的產銷量連續居世界首位,2009年以來已累計推廣超過100萬輛,占全球市場保有量的50%以上。
為了更好推動和規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審計署對2015年和2016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給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的節能環保重點專項資金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
據悉,2015年和2016年,18個省共收到中央財政下達的節能環保重點專項資金669.53億元,安排省級配套資金157.03億元;向相關地市和企業撥付814.7億元,其中中央資金657.67億元;截至2016年底結存11.86億元。從審計情況看,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認真貫徹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著力推進重點領域節能工作,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努力推進重點任務和重大項目建設,取得了較好成效。
特別是,新能源汽車推廣和充電設施建設數量穩步增長。有15個省出臺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相關管理規定。2015年和2016年,在中央下達243.91億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的基礎上,有8個省安排了省級配套資金35.46億元;新能源汽車的社會認可度穩步提升,18個省推廣新能源汽車和建設充電樁的總量比這些省的計劃總量超出了20%以上。
但審計中發現,新能源汽車在推廣應用中問題不少,主要是補貼標準過高。所抽查13家汽車生產企業6801輛享受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有3511輛電動客車的補貼額超過單車售價的70%,補貼標準偏高。
另外,截至2017年2月底,審計抽查16家企業(其中10家為汽車租賃企業)購買的3.55萬輛新能源汽車中,有0.22萬輛閑置未用一年以上,有1.72萬輛年行駛里程不足3000公里;延伸調查的66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中,有30家2016年銷量不到500輛;部分地方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標準不統一。
報告著重指出,部分汽車生產企業瞄準補貼政策設計生產車輛,自產自購、供應電池回購整車,有些企業甚至通過關聯交易或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補貼16.72億元。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與新能源汽車和充電基礎設施相關的20300.36萬元專項資金,由于各種原因至今仍“趴”在地方財政部門,沒有啟用。
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但總的來說,近年來在政策的大力助推下,我國新能源汽車也取得了長足發展。2016年,比亞迪、吉利、北汽等企業進入全球新能源汽車乘用車銷量前十位,國產新能源客車技術水平世界領先,已經銷往全球30多個國家和地區,并實現了產品、技術、標準和服務協同“走出去”。在動力電池和電機方面,福建的寧德時代、上海的精進電動,都成為了全球知名的乘用車零部件供應商。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從新能源汽車推廣情況看,審計涉及的18個省的推廣總量超過了這些省的計劃推廣總量。但審計發現了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有些車型的補貼標準偏高,一些企業通過關聯交易獲取補貼;售出的部分車輛存在閑置和行駛里程不足3000公里現象。對于這些問題,相關部門已經開始有針對性的調整完善相關政策。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