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印發《2017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通知指出,包含省級補貼和市區級補貼的南京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扣除國家補貼后汽車售價的60%。其中附件《南京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助標準和技術要求》對新能源汽車補貼和技術做了要求。
具體來看,新能源客車根據用途不同,純電動最高補助5.5萬元/輛,混合動力最高滿足3.3萬輛/;乘用車方面,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2.2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每輛1.2萬元; 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以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為依據,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給予補貼,單車補貼上限3萬元; 燃料電池最高每輛每輛補助15萬元。
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標準及產品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
1、新能源公交車補貼金額=車輛帶電量x單位電量補貼標準x調整系數(調整系數:系統能量密度/充電倍率/節油水平),具體如下:
其它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
單位:萬元/輛
(二)新能源客車技術要求
1.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
2.純電動客車(不含快充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續駛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
3.電池系統總質量占整車整備質量比例(m/m)不高于20%。
4.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要高于85Wh/kg,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節油率水平要高于40%。
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推廣應用補貼標準如下:
單位:萬元/輛
(二)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
1. 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最高車速不低于100km/h。
2. 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對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給予補貼。
3. 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按整車整備質量(m)不同,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Y)應滿足以下要求:m≤1000kg時,Y≤0.014×m+0.5;10001600kg時,Y≤0.005×m+13.7。
4. 工況純電續駛里程低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70%。工況純電續駛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狀態百公里耗電量滿足與純電動乘用車相同的要求。
三、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以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為依據,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給予補貼,具體如下:
(二)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技術要求
1. 裝載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
2. 純電動貨車、運輸類專用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 Wh/km·kg,其他類純電動專用車噸百公里電耗(按試驗質量)不超過13kWh。
四、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標準如下:
(二)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要求
1. 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大于10kW但小于30kW的燃料電池乘用車,按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3000元/kW給予補貼。
2.燃料電池汽車純電續駛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五、動力電池技術要求
新能源汽車所采用的動力電池應滿足如下標準要求:
1. 儲能裝置(單體、模塊):電動道路車輛用鋅空氣蓄電池(標準號GB/T 18333.2-2015,6.2.4條/6.3.4條90度傾倒試驗暫不執行)、車用超級電容器(標準號QC/T 741-2014)、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壽命要求及試驗方法(標準號GB/T 31484-2015,6.5工況循環壽命暫不執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標準號GB/T 31485-2015,6.2.8、6.3.8針刺試驗暫不執行)。
2. 儲能裝置(電池包):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標準號GB/T 31467.3-2015)。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