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引起行業高度關注。近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關負責人就這一文件作出解讀,記者對其中重點進行了梳理。
落實消納市場成為建設前置條件
在本次印發的《意見》中,對可再生能源電力落實消納問題的重點強調,成為行業關注焦點。《意見》強調,各年度組織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建設時,必須把相應的電力送出和消納能力作為前置條件,確保不造成新的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同時,《意見》明確,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送出和消納是各省(區、市)安排本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規模及布局的基本前提條件。集中式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年度規模確定及分配都要以省級電網企業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和出具的電力系統消納能力意見為前提。對大型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基地規劃及包含消納市場落實情況的電力送出規劃需同步開展。
從消納地區來看,發電量本地消納的基地,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地方政府和省級電網企業明確電力消納機制和保障措施;發電量跨省跨區消納的基地,送受端省級政府及電網企業要協商達成送受電協議、輸電及消納方案。
特高壓配套風光基地規模另行配置
本次隨《意見》下達的風電、光伏“十三五”新增建設規模方案中,都明確指出,特高壓通道配套基地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隨特高壓通道決策另行配置,為劃定“上限”的規模指標提供了一定彈性空間。
據《意見》,因特高壓輸電通道的啟動時間具有不確定性,其配套的風電、光伏發電基地不計入本次規劃實施方案,在批復特高壓通道時專門下達。
另外,記者注意到,《意見》增加了對跨省跨區特高壓通道輸送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監測考核要求。尤其是在水能、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地區后續規劃新建的特高壓輸電通道,《意見》要求應明確輸送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指標,以輸送水電為主的特高壓輸電通道應明確通道利用率指標。在這一情況下,特高壓輸電通道將有效擴大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范圍,對可再生能源的資源配置優化產生積極影響。
風電紅色預警區規模暫不下達
在本次下發的各地區年度新增規模方案中,風電紅色預警區域的新增建設規模依然暫不下達。據《規劃》,受2016年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影響,吉林、黑龍江、甘肅、寧夏、內蒙古、新疆(含兵團)6的規模指標需待棄風限電緩解后另行下達。
同時,《意見》指出,不限電地區依據規劃和本地區風電發展需求可適度擴大規模,但也要平穩有序發展,防止發生限電問題,在整體電力供大于求和可再生能源補貼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建設規模應適當調控。
值得注意的是,分散式風電由于不受年度建設規劃限制,在集中式電站受限較多的情況下,可能迎來發展增速。
分布式光伏建設不受規模限制
在集中式光伏發電被棄光限電、技術指標等問題包圍受限重重的情況下,分布式光伏這匹“黑馬”將繼續保持輕松的姿態高速發展。
《意見》再次明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屬于國家鼓勵發展類型。按照已有規定,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頂、墻面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以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不受年度規模限制。同時,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就近消納的2萬千瓦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也無規模限制,發展空間值得期待。
盡管2017年光伏發電的棄光情況有所好轉,光伏發電消納問題仍然成為了本次規劃關注的重點?!兑庖姟窂娬{,新疆(含兵團)、甘肅和寧夏限電比例較高,暫不安排年度建設規模,待棄光限電明顯緩解后另行研究下達。
生物質發電規模一次性下達
從首次出臺發展規劃,到短短時間內規模指標的大幅上調,生物質發電行業的發展在本次《意見》中也成為了一個關注焦點。
收到規模小、數量多、分布廣、建設周期短等特性的影響,本次印發的《意見》一次性給出了各地區生物質發電的“十三五”時期發展總量,而沒有對分年度發展規模作出明確規定。按照《意見》要求,生物質發電布局落實到縣,“十三五”中期進行滾動調整。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