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7日,是大亞灣核電工程開工30周年紀念日。我們轉載一篇曾深度參與大亞灣籌建的老領導的口述回憶,回顧這個世紀工程的歷史坎坷。
潘燕生,曾任廣東核電合營公司首任總經理,水電部核電局局長,華能發電公司首任總經理。1935年出生的潘燕生,解放前即參加革命,建國后投身電力行業,有豐富的外事工作經驗,從50年代隨團出訪德國開始,在不同部門任職時,先后前往日本、匈牙利、意大利、蘇聯等多個國家負責先進機組的引進工作,也曾外派越南進行電站援建工作。能說英、德、俄等多國語言,一生經歷豐富而傳奇。
1983年至1986年,潘燕生擔任水電部核電局局長,并擔任廣東核電合營公司總經理直至1986年。這期間,作為行業主管部門領導,又有著豐富的外事經驗,他深度參與了廣東核電合營公司談判和大亞灣三大合同談判。此后隨著核電主管部門調整,轉去華能任職。值此8月7日大亞灣核電工程開工三十周年之際,我們節選轉載此回憶,以表紀念。本文由潘燕生口述,小韓整理而成。
廣東核電站
為了籌備廣東核電站,我們在進行各種準備。此前在1982年,李鵬、葉選平等領導已經在國外考察了法國、英國、羅馬尼亞、芬蘭等很多國家。1983年5月,彭士祿去往法國考察,6月回國,根據此次考察的結果,回國討論定了三件大事:一是用法國的M310堆型,以格拉芙林核電站5、6號機組作為參考電站;二是定下來購買法馬通的技術,請他們做核島顧問;三是請阿爾斯通做常規島顧問。
在彭士祿從法國考察回來之后,廣東核電談判的大方向就定了下來,就是將采用法國技術。之所以選定法國,第一是因為在西方國家中,法國與中國關系比較友好;第二是因為當時法國核電發展得非常快,堆型也比較豐富,運行穩定。
關于廣東核電項目,廣東率先提出與香港合作建設核電站,提交給水電部,因此核電局也參與進行合營公司談判。1984年初,我前往深圳,與廣東電力局、香港中華電力進行合營公司的談判,這個談判也進行得非常艱苦。
談判過程中有一些條件是我們有異議的,比如合營公司的干部來自國內和香港,但是當時雙方同工不同酬,他們拿的是香港工資,我們拿的是大陸工資,同樣的工作雙方的工資可能相差接近百倍,比如彭士祿當時額定的工資是每月200多元,而香港方面管理層工資高達數萬元,懸殊很大。最后我們就把這一部分多的錢也依然領下來,但是留給合營公司作為獎勵的獎金。
還比如第三方的核責任,雖然雙方是合營公司,但是港方要求水電部擔保,也就意味著核事故的責任要水電部全部負責;另一方面,電站建設是向中國銀行借錢投資,水電部還需要對中國銀行進行反擔保,萬一中國銀行出現破產,水電部就需要用手中其他的電站資產來進行抵押。
還比如當時港方提出了核電與煤電要有比價期,由于港方本身擁有25%的股份,但是還將購買45%的電力,一共有70%的電力都輸送到香港,因此港方要求電站投產之后,購買核電的電價不能高于香港的火電電價。起初港方希望有20年的比價期,雙方在這個問題上談了很長時間,后來都做了讓步,達成了五年的比價期。
不過在后來實際投運的時候,由于電站本來設計的負荷因子是60%,但是運行得比較好,發電時負荷因子超過90%,因此除了剛開始投產比火電高一點,后來都比香港火電要低了。
還比如當時香港還沒有回歸,是英國殖民地,因此也涉及與英國的政治因素,需要有英國的支持。而英國希望項目采購英國設備,提出“多買多支持,少買少支持,不買不支持”,因此最終常規島的汽輪機是采購英國GEC生產的。這個技術當時對英國而言并不是成熟的技術,此前他們的汽輪機只有60萬千瓦,為廣東核電生產的90萬機組也是第一次。
整個談判是以廣東電力局為主,水電部參與的形式與中華電力進行談判,廣東電力局當時是獨立的,不屬于水電部領導,是廣東省委領導。當時以彭士祿為首,我們成立了廣東核電站籌建辦公室來負責籌建,與中華電力進行合營公司談判就是籌建辦的工作之一。最終合營公司中中方控股75%,中華電力控股25%,因此,董事會的主要人選都是來自中方。比如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都是來自中方,副董事長和副總經理由港方擔任。工程部門和人事部門的負責人由中方擔任,港方在金融領域的經驗豐富,因此財務部門的負責人就由港方擔任。
貸款風波
在談判期間,彭士祿是水電部副部長,我是水電部核電局局長。1984年5月前后,通過高層決策,水電部內部曾經發過一個文,推薦彭士祿擔任成立之后的合營公司董事長,我擔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廣東電力局局長陳港擔任副董事長。這個人選決定是與廣東省、廣東電力局商量之后的結果,也得到了雙方的同意。
當時談判雖然還在進行之中,但是為了不延誤之后的工期,彭士祿在1984年3月15日就宣布了核電站的開工,率先做起了三通一平的施工。這個開工儀式非常簡單,沒有邀請任何領導,也沒有報告錢正英,只讓我去現場宣布了一下,連記者都沒有,事后在報紙上發了一個很小的消息。我認為彭士祿在整個廣核的項目過程中功不可沒,他是按照市場經濟的思維去辦事,也沒有事事向上匯報。
不過彭士祿最終沒有擔任合營公司總董事長,期間發生了兩件事情。其一是約旦商人貸款。
在合營公司談判期間,彭士祿的人脈比較廣,在香港有很多朋友,當時沖著核電站的大項目,就有投資者希望能夠參與進來提供貸款。所以就有人從中牽線搭橋,告訴彭士祿,有人愿意提供7.5億美元貸款來購買設備,并且貸款條件非常優惠。由于當時核電站的資金還未落實,彭士祿覺得這是個很好的爭取資金的機會,因此就單方面簽了一個協議,這個牽線而來的投資方是約旦的一家公司,家族有石油產業。當時正值改革開放前夕,彭士祿認為自己負責搞核電,有人能投資,當然是很好的事情。但是這個過程不符合程序規定。
協議是在香港簽署的,簽署之后約旦方面的代表就已經坐了專機來到北京,準備談進一步的合作。但是彭士祿簽署的時候還沒有上報,協議要求中國銀行擔保,而中行也毫不知情,不知該如何處理,因此往上匯報了這一情況。后來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召集李鵬、錢正英還有我等人去中南海開會,彭士祿沒有參加這次會議,最后叫停了這個貸款的項目。會后由我和水電部外事司司長譚艾信去向新華社香港分社澄清,這個貸款叫停。可能因為這個事情,彭士祿后來也失去了候補中央委員的資格。
另一件事情是,在1984年10月前后,曾經有一封信,是廣東當地的一位記者根據一些材料寫成,其中主要列出了一些彭士祿在廣核籌建辦的工作中的一些失誤,說明他不能夠擔任合營公司的董事長,不具備領導核電的能力。這封信當時送到我手上的時候是以中方五名領導聯名的名義,我不認可信中的內容,最后沒有在信上簽字。后來這封信轉到了李鵬辦公室主任李世忠那里。
再往后,李鵬先找我談話,明確彭士祿不在時,由我全面負責廣核籌建辦工作。后來又找彭士祿談話,請他回水電部主持核電工作,不再繼續在廣東前線直接負責廣核籌建辦的工作。到12月底,決定時任湖北省委副書記的王全國不再兼任政府職務,專心抓核電。到1985年1月18日簽訂合營合同時,王全國是合營公司董事長,我是合營公司總經理,昝云龍擔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助理。
昝云龍之前在國防科工委,彭士祿去廣東籌建核電,帶了十員大將,排第一位的就是他。以我跟他共事的經驗,他的工作比較穩重,不輕易開口決定什么事情,但是說出來就都是板上釘釘,有板有眼。我那時候就覺得核電站早晚是他來接任,因為畢竟是核電站,我是電力部門出身,他是核工業出身,比我懂核,等核電站投運以后,主要的事情肯定要他來負責。他的職位是總經理助理,但是職務實際上相當于是負責核島部分的副總經理。
三大合同談判
合營公司成立之后,下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核島、常規島和BOP三大合同談判。成立合營公司之后,我們也學到了不少經驗,尤其是金融方面的談判以港方為主,給了我們很多幫助,比如我們跟銀行要寬限期,要利息資本化,資金運作走國際日期變更線來節約成本,這些都對公司的運作效益有很大好處。
三大合同的談判,相關的工作在合營公司籌建過程中就已經開始。三大合同的談判對象分別是法馬通、法國電力公司和英國GEC。1985年4月中旬,我們整理出了三大合同最終價格和貸款談判的方案和策略,當時我是談判團團長,談判團成員還包括昝云龍、沈健生、周展麟、郭天覺等,也有來自中華電力的杰克˙姬達等,價格最終談判是合營公司負責,貸款談判由中國銀行負責。
由于談判的對象已經確定,所以當時談判的主要任務就是壓價,“進門先砍一刀”。我們的談判是從1985年6月開始的,到1985年11月,第一輪在深圳談判,第二輪在北京談判。當時考慮的情況是,法馬通和GEC的核島與常規島合同數額大,國際上參考數據也比較多,因此是談判的重點,三大合同能否成交也主要取決于法馬通和GEC的總價。
由于這三個合同都已經準備了一年多,所以總的來說還是希望力爭完成,如果拖太久,我們也有資金損失。不過對于賣方來說,損失會更大,成交的利益也更大,而且一旦破裂,我們可以找其他賣家,但是賣方的損失就無法彌補。所以要盡量速戰速決,同時壓低價格,如果談不成,就延遲再來,還是不成,就重新招標。
整個談判過程,關于價格的反復談判非常多次,最后到1985年12月,李鵬帶著我們飛去法國,最后又壓了一下價格,到12月中旬,最終達成了協議。最終三大合同的基礎價是8.6億美元,而之前他們的報價是11.9億美元,一共壓價3.3億美元,壓價幅度27.7%。三大合同的談判,主要過程到此就結束了。
核工業部成為核電主管部門
到1986年,逐漸就是三大合同在正式簽署前的一些后續工作。由于核工業部還有30萬人,需要解決他們的生存問題,所以當時就有人提出之前水電部對水電站的管理模式,以灌溉為主的水電站歸水利口主管,以發電為主的水電站歸電力口主管,那么核電站是以核反應為主,因此應該由核工業部來主管。當時核工業部部長蔣心雄也提出由核工業部來管核電。
此前主管核電的李鵬已經升任國務院副總理,而水電部部長錢正英是水利部出身,所以水電部也沒有領導直接管著核電。所以,核電的主管部門就從水電部轉移到了核工業部,這個過程當時是非常順利的,沒有什么阻力,錢正英也同意,李鵬也同意,核工業部就更沒有意見。
核工業部管核電之后,水電部的核電局也就沒有必要存在了。彭士祿也從水電部副部長改任核工業部總工程師。核工業部當時有科技核電局,局長是馬福邦,這個局代替了水電部核電局的作用,接管合營公司的工作。我也不再擔任合營公司總經理,昝云龍接任我擔任總經理。水電部核電局里的人,愿意留下來的繼續在合營公司干核電,其他的人又回到了水電部。
這番改組之后,國家成立了華能發電公司,我去華能發電公司做總經理。當時秦山一期需要投資,雖然是核工業部主管,但是缺乏資金,國家計委通過煤代油辦公室的資金,以華能發電公司的名義來投資了秦山一期、秦山二期,華能發電公司成為了秦山一期、秦山二期最初的大股東。到1992年成立核總公司,秦山一期股份就全部劃給了核總公司,過了兩年,秦山二期中華能發電公司的股份也劃給了核總公司,華能不再持有秦山的股份。
這些就是我在核電局的主要工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