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號文發布以來,全國已陸續成立了幾十家售電公司,但到目前為止,售電公司均未有實質性的業務進展,這與售電公司的市場準入條件未明,市場運營模式未定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售電公司、市場主體等的準入和退出條件,而且也明確了售電公司可擁有增量配電網的經營權,并對售電的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價格,以及結算方式進行了詳細說明?!兑庖姟分袑⑹垭姽痉殖闪巳悾档米⒁獾氖?,同一供電營業區內可有多個售電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擁有該配電網經營權,并提供保底供電服務,也就是說保底服務與配網經營權進行了捆綁。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