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支持重點區域、園區等積極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根據《上海市推進重點區域、園區等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建設的實施方案》(滬發改環資〔2022〕189號)要求,現啟動2023年度首批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創建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試點內容
創建主體根據自身碳排放特點和發展階段,充分摸清碳排放家底,以“低碳”“零碳”發展為導向,圍繞能源、工業和新基建、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循環經濟、碳匯、碳排放管理、機制體制創新8個領域內容開展試點示范創建,提出碳達峰碳中和路線圖和施工圖,并綜合利用各種低碳技術、方法和手段,創新機制模式,最大限度地減少碳排放。
二、申報條件
(一)創建對象在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節能降碳、資源環境、基礎設施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和特色。
(二)在碳排放統計、監測和核算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礎,能夠根據統一規范的核算方法,準確清晰核算創建對象的碳排放量。
(三)有明確的領導機構和相關工作機構,負責組織推進試點示范建設和運營管理。
(四)創建主體應編制符合自身特點、具有顯示度和可操作的試點示范實施方案。
(五)綜合性區域、產業園區類創建對象:區域面積達到1平方公里以上。
(六)居民社區類創建對象:中心城區居民社區住戶達到2000戶以上,郊區居民社區住戶達到1500戶以上。
(七)建筑樓宇類創建對象:單體或者成片建筑的建筑面積達到2萬平方米以上。
(八)企事業單位類創建對象:創建周期內產生的減排量超過50%,且達到5000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
三、編制實施方案
創建主體參照附件1的要求編制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實施方案,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碳排放基數和具體排放情況、目標指標體系、實現路徑、重點任務和進度安排等。方案中碳排放核算原則上以前三年平均值(建議2020-2022年)作為基準,具體核算方法見附件2。
綜合性區域試點應至少包括五個領域的試點內容;產業園區、居民社區試點應至少包括四個領域的試點內容;建筑樓宇、企事業單位試點應至少包括三個領域的試點內容。
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創建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最高不超過5年。
四、組織申報
(一)申報環節
各區動員本區的申報主體積極參與試點示范創建。符合條件的主體自愿提出申請,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表1中所規定的受理部門報送《xx(名稱/類型)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實施方案》紙質材料(封面加蓋公章,一式貳份)和電子材料(PDF文件)。
表1 申報材料受理部門
試點類型 |
申報主體 |
受理部門 |
綜合性區域 |
行政主管部門 |
區發展改革委 |
產業園區 |
園區管委會 (或開發公司) |
國家和市級園區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其他園區報送區發展改革委 |
居民社區 |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
區發展改革委 |
建筑樓宇 |
開發商、業主 或運營管理單位 |
區發展改革委 |
企事業單位 |
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
中央和市屬單位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區屬單位及其他單位報送區發展改革委 |
(二)初審環節
各區發展改革委對照申報條件及有關要求進行初審,確定市級試點示范的推薦名單,于2024年1月31日前將推薦名單匯總表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匯總表模板見附件3),并將推薦名單的實施方案電子材料上傳至“上海市碳達峰碳中和數智管理平臺”,推薦數量不超過5個。
各區已經組織開展低碳相關試點示范活動的,可推薦相關創建主體參與全市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推薦創建主體申報條件應滿足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創建主體修改并提交相關材料。
五、組織保障
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建獨立專家團隊對申報的實施方案等材料進行審核評估,擇優評定創建名單,經公示確定后,支持其創建特色鮮明、指標科學、有復制推廣價值的試點示范。
本市將根據國家試點示范工作推進情況,擇優向國家報送推薦,支持相關成果推廣應用。
聯系人:市發展改革委環資處 呂一錚 23119465
市發展改革委環資處 榮燕燕 23112996
附件:1.試點示范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2.上海市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核算方法
3.試點示范推薦名單匯總表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0月18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