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核電行業管理工作需要,為服務核電安全高效發展,依據財政部和我局有關規定,擬開展2024年度核電行業管理技術支持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 項目申報單位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經審查符合投標資格的單位。
2. 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具有完成項目所必備的人才資源和物質條件,具有較強的專業研究能力和承擔政府機關技術支持項目的經驗和基礎。
3. 項目申報單位應提供既往業績、研究人員素質和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4. 項目申報單位曾參與過能源領域相關技術支持項目,且其項目成果質量較高、信譽良好。
5. 項目申報單位在以往參加核電司的技術支持項目中,因申報單位的原因存在評審未通過、延期等現象的,不得參與本次申報。
6. 項目負責人應該是項目申報單位全職工作人員或外聘工作人員,是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擔負實質性工作,對項目具有持續跟蹤研究的能力。
7. 項目工作內容要對行業安全健康、可持續、高質量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力,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和有關行業政策。
二、申報時間和方式
1. 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5月25日(以郵戳和電子郵件日期為準),請選擇可在5月27日前送達的郵遞方式,晚到恕不受理。
2. 申報方式:申報主體如實填寫《國家能源局核電行業管理項目任務申報書》,提出項目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安排、項目實施條件、項目績效目標、經費預算及測算說明、主要參與人員情況等。申報書內容應符合附件1有關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將視為無效申報。
3. 申報材料寄送:申請書一式5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在申報截止時間前郵寄至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院),并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書掃描版發送電子郵件至chentong@nea.gov.cn。
4.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陳童,010-81929303。
三、其他事項
1. 各項目執行時間見附件1。
2. 我局將組織專家對投標單位進行評審,并于6月底前通知入選單位,未能入選者不再另行通知。
3. 項目經費主要由財政撥款資助,工作成果中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國家能源局所有。
2.項目任務申報書
國家能源局核電司
2024年4月30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