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關于2017年度雙積分數據核算審查工作的通知》,根據相關要求,裝備中心將開展2017年度乘用車企業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審查核算工作。
通知指出,裝備中心依據《公告》、合格證、油耗系統等相關信息,對乘用車企業雙積分數據進行核算,核算結果將以郵件形式發送給相關企業。對核算結果確認無誤的企業,于6月1日之前提交法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的書面確認材料。對核算結果有異議的企業,按照核算結果進行自查,并于5月25日前向裝備中心申請復核。
乘用車企業名單(國產車)
各乘用車企業:
為貫徹落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 第44號)和《關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裝﹝2017﹞266號)有關要求,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司要求,裝備中心將開展2017年度乘用車企業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審查核算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 裝備中心依據《公告》、合格證、油耗系統等相關信息,對乘用車企業雙積分數據進行核算,核算結果將以郵件形式發送給相關企業。
2. 對核算結果確認無誤的企業,請于6月1日之前提交法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的書面確認材料,格式參見附件《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確認函》。對核算結果有異議的企業,請按照核算結果進行自查,并于5月25日前向裝備中心申請復核。
3.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確認函》建議使用EMS寄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數據管理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3層(郵編100846);
收件人:彭海麗
附件:
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18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 李穎